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专用汽车、汽车车身总成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专用汽车、汽车车身总成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枣阳市兴隆镇优良村四组、五组地段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亩,主要建设5栋厂房、办公楼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3.5万m2。设置汽车零部件焊装、冲压、电泳、喷涂、喷塑生产线及专用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车身总成1万套、汽车零部件5万套,专用车装配1万台。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兴隆镇优良村四组、五组地段
联系人及电话:胡总,132275489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国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树店村光彩高新工业园b-2区第15幢4层402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710-3605027
邮箱:66043148@163.com(注明“湖北淳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专用汽车、汽车车身总成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