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仑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凝土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仑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投资1285.65万元,租用襄阳市攀源建筑防水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保康工业园14#路以东、11#路以北)现有厂房700平方米,建设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凝土添加剂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新型环保混凝土添加剂2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仑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总 159018184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10-3105998
电子信箱:546568068@qq.com (请注明“仑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凝土添加剂项目”)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及向外延5km的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C46HUFErf7vRDoh93PHR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qq-pf-to=pcqq.c2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规划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仑久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