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襄阳鑫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襄阳鑫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烷和5000吨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有机硅烷和5000吨氨水项目
建设地点:宜城市雷雁大道1号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12000吨有机硅烷和5000吨氨水。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襄阳鑫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市雷雁大道1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芳1592609992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11号1栋3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1587296903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襄阳鑫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