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迪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湖北迪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通讯设备配件和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讯设备配件和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枣阳市南城办事处复兴大道湖北中钒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7#厂房西侧约1080㎡区域,进行通讯设备配件和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127万㎡/a处理能力的铝基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可对通讯设备配件和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工程)产品进行阳极氧化表面处理。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迪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南城办事处复兴大道湖北中钒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邮编:441200
联系人及电话:明总 138125881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PW8NcnwKYxMlGHvVYzFdw 提取码: q5wy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C46HUFErf7vRDoh93PHR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qq-pf-to=pcqq.c2c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湖北迪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