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要求,现将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技改扩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拟投资38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医药中间体技改扩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原有硫酸生产线部分改造生产发烟硫酸;新建厂房一栋,占地面积810m2;建设一条年产300吨尿嘧啶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吨尿嘧啶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姚总 139863225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10-3105998
电子信箱:546568068@qq.com (请注明“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LgDAbuB4mnB_8qMXDFStA 提取码: 8389
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及向外延5km的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C46HUFErf7vRDoh93PHR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qq-pf-to=pcqq.c2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规划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