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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
发布时间:2022-03-23 1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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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组:河北省,组长蒋巨峰,副组长左力;第二组:江苏省,组长宋秀岩,副组长张雪樵;第三组:内蒙古自治区,组长黄龙云,副组长林山青;第四组:西藏自治区,组长李家祥,副组长邱启文;第五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长刘伟平,副组长翟青。
第一组:河北省,组长蒋巨峰,副组长左力;第二组:江苏省,组长宋秀岩,副组长张雪樵;第三组:内蒙古自治区,组长黄龙云,副组长林山青;第四组:西藏自治区,组长李家祥,副组长邱启文;第五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长刘伟平,副组长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