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城光大农业有限公司均宜村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4 10:2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楚城光大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湖北楚城光大农业有限公司均宜村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均宜村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宜城市流水镇均宜村(原邓林农场二分场七中队养殖场)

建设规模:本项目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万头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楚城光大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市流水镇均宜村(原邓林农场二分场七中队养殖场)

邮编:441413

联系人及电话:罗光山   1890727303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www.eiabbs.net/thread-339938-1-1.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C46HUFErf7vRDoh93PHR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qq-pf-to=pcqq.c2c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湖北楚城光大农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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